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沈阳证券监管办公室“沈证办[1999]108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30号”文核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方案概要公告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50元;
4.配股比例:以1998年末总股本61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
5.配股数量:本次共向股东配售62,768,286股普通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18,278,286股普通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17,490,000股普通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7,000,000股普通股。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