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21-89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4 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后积极开展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割过
户工作,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办理完成置入资产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
名为“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的工商登记手续。北方铜业 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置出资产归集主
体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南风”)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就股东变更事宜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运城南风 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条山集团”)名下。
本次重组中,相关方出具的重要承诺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
山焦盐化 间,本承诺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关于是否存 本承诺人自愿对上述声明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1 在减持计划 律责任。
南风化工董 的说明 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
事、监事及 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高级管理人 本人自愿对上市声明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员 任。
1、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
件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和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
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
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
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南风化工 签署该等文件;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 4、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保证将依照相关
息真实性、 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2 准确性和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
整性的声明 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与承诺 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承诺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
息和文件,并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文
件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和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
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
南风化工董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事、监事及 2、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
高级管理人 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员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等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
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责任。
3、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重组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保证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
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如为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
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
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承诺人将及时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