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158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 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世茂”)由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37%股权(由我司并表),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28%股权,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5%股权。中交世茂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交世茂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中交世茂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华通公司拟调用 17,594.98万元,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调用 13,315.12 万元,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调用 16,643.9 万元,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不计息。
我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
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题不需提交我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 3 号山水大厦 3 层 313 室
-2187
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刘辉
主要股东:北京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50%,杭州信骆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末/2020 年 161,672 102,571 59,101 0 73.69
2021 年 9 月末 160,011 100,913 59,098 0 -1.85
/2021 年 1-9 月
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
方,截止目前调用中交世茂资金余额为 60,212.08 万元。
(二)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院 9 号楼 3 层 302 单元
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郭伟智
主要股东:深圳市新威佳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50%,深圳市
金地远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30%,广州纺织集团金纶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 2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末/2020 年 39,842.81 40,455.54 -612.73 0 -361.85
20219 月末/2021 67,678.93 68,175.55 -496.62 0 -579.38
年 1-9 月
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截止目前调用中交世茂资金余额为 48,169.67 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中交世茂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股东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公平、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
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合作方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北京世茂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世茂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中交世茂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中交世茂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 1,155,588.29 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 787,327.71 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368,260.57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