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ST罗牛 公告编号:2008-002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资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释义:本公告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指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宝罗公司-指天津市宝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
宝迪公司-指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
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罗公司与毕国祥于2007年12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二、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罗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与毕国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宝迪公司2244万股股份(占宝迪公司总股本的44%),股权转让总价款为336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宝罗公司仍持有宝迪公司1428万股股份,占宝迪公司总股本的28%。
本次股权转让为非关联交易。
(二)决策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宝罗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交易对方概述
此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毕国祥先生目前为宝迪公司总经理(持有宝迪公司6%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宝迪公司2244万股股份及与该股权相关的权益、利益、主张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
宝迪公司于 2000年5月在天津市宝坻区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前宝罗公司持股 72%,天津众天鑫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2%,毕国祥持股 6%。该公司主要经营: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食用油批发;现代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零售;粮食批发 等。截止200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858.6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806.7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051.93万元,2007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11,226.54万元,净利润-715.84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2,070,170.6元;本公司对宝迪公司无应收账款,宝罗公司对宝迪公司的应收账款为8,901,897.73元。(以上数据业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亚太审字[2007]D-A- 95号))。
本公司存在为宝迪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宝坻支行合计贷款5934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到期日分别为:2008年1月29日1944万元、2008年4月29日1000万元、2008年10月29日690万元、2009年10月30日2300万元,公司认为宝迪公司到期不能还款的风险较小。为确保宝迪公司在2009年10月30日前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与宝迪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约定宝迪公司将其名下位于天津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北、面积为832.61亩(55507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坻单国用2004第202号)抵押给本公司,同时恒泰公司以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固定及流动资产抵押给本公司(抵押手续于合同生效后30日内办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宝迪公司股权结构,引进精英人才,以改善宝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状况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以宝迪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1.5元,转让总价款为2244万股×1.5元/股=3366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支付。
2、付款安排
2007年12月30日前,毕国祥向宝罗公司支付部分股权款1382万元,余款1984万元应于2011年9月8日前付清。
3、交易标的的过户及股权质押等特别约定
(1)在2007年12月30日前,宝罗公司与毕国祥双方办理宝迪公司34%股权过户手续,余下宝迪公司10%股权在毕国祥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及督促宝迪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后办理。
(2)在毕国祥付清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前,须将其所持有宝迪公司的40%股权全部质押给宝罗公司,作为其依约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担保,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于股权过户后当即办理。
(3)在毕国祥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公司对宝迪公司担保责任全部解除之前,宝罗公司在宝迪公司董事会中的董事席位保持三分之二以上。
(4)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宝迪公司经营权有限移交给毕国祥,宝迪公司财务总监等主要财务人员由宝罗公司委派。毕国祥负责经营期间,如宝迪公司亏损超过双方约定范围,宝罗公司有权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由毕国祥以其自有资金或所持宝迪公司股份弥补其接管经营期间的经营亏损及呆坏账损失。
六、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宝罗公司取得净收益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058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对公司2007年度盈利略有提高。
七、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同意天津市宝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
2、经宝罗公司与会股东确认的《天津市宝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
3、宝罗公司与毕国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5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亚太审字[2007]D-A- 95号)。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司宝罗公司与毕国祥于2007年12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二、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宝罗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与毕国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宝迪公司2244万股股份(占宝迪公司总股本的44%),股权转让总价款为336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宝罗公司仍持有宝迪公司1428万股股份,占宝迪公司总股本的28%。
本次股权转让为非关联交易。
(二)决策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宝罗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交易对方概述
此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毕国祥先生目前为宝迪公司总经理(持有宝迪公司6%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宝迪公司2244万股股份及与该股权相关的权益、利益、主张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
宝迪公司于 2000年5月在天津市宝坻区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前宝罗公司持股 72%,天津众天鑫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22%,毕国祥持股 6%。该公司主要经营: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食用油批发;现代办公用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