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7号)。2018年5月4日,公
司接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基于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审慎性考虑,提议将《关于调整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基于上述情况,现对本公告补充如下:
一、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7-225号、
2017-228号、2017-235号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24个月,拟向
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8亿元,将全额认购由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信
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该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
级份额,信托计划合计上限为11.4亿元,投资标的为泰禾集团股票。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司2018-28号、2018-44
号、2018-57号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受市场环境及政策影响,监管机构对杠杆融资类业务风险高度管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配资业务采取审慎原则,拟设立的信托计划优先级资金配资比例及额度无法达到公司预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保证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素进行如下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信托计划规模上限由114,000万份调整为100,000万份;信托计划设置的
优先级份额与一般级份额杠杆比例由不超过2:1调整为不超过1:1;优先级份额规
模上限由76,000万份调整为50,000万份,一般级份额规模上限由38,000万份调整
为50,000万份。
2、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上限由 38,000 万元调整为
50,000 万元以及人员变动原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人数不超过 80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人,合计认购份额约为5,500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1%;其他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789人,合计认购份额约为
44,500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89%。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具体如下(额度为预计,以实际募集结果为准):
持有人 姓名 职位 认购份额 出资额 占员工持股
(万份) (万元) 计划总份额
的比例
廖光文 董事 500 500 1%
沈琳 董事、副总经理 500 500 1%
葛勇 董事、副总经理 500 500 1%
董事、监 李卫东 监事 500 500 1%
事、高级 张晋元 副总经理 500 500 1%
管理人 郑钟 副总经理 500 500 1%
朱进康 副总经理 500 500 1%
沈力男 副总经理 500 500 1%
陈波 副总经理 500 500 1%
李斌 财务总监 500 500 1%
夏亮 董事会秘书 500 500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5,500 5,500 11%
11人)
其他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789人) 44,500 44,500 89%
总计(不超过800人) 50,000 50,000 1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3、由于受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和定期报告窗口期的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完成购买的计划存在不能按期实施完成的情形。为达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推进和实施,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18年10月26日前完成购买,同时公司201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相应延长6个月。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无其他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存续期延长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4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廖光文先生、沈琳女士、葛勇先生因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2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李卫东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
回避表决。
本次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配套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意公司按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决议。
七、附件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对比表。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对比表
序号 原《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条款 修订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条款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8,000万元(含)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0万元(含)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 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
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