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 泰禾 公告编号:2023-011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或“公司”)近日收到股东
张旭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 占其所持 总股本 股及限售类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行人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型
一致行动人
张旭 否 132240000 100% 5.31% 否 2023-3-2 2026-3-1 临朐县人民 司法
法院 冻结
注:张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31800000股已于2023年2月13日进行股份质押,详见公告(2023-00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例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张旭 132240000 5.31% 132240000 100% 5.31%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将与该股东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张旭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