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2-046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1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
15人,分别为: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赵春香、
张海峰、杨怀民、杨毅、白金荣、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会议以现
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28,000万元对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其中20,000万元
用于其新增10万千升/年啤酒生产线项目,8,000万元用于其新增5万千升/年
啤酒易拉罐生产线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本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其注册资本为
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为48,000万元人民币。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及合资设立燕京啤
酒(阿拉尔)有限公司的议案》
1
公司决定投资45,365万元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5,965万元
用于其新增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三期)项目,29,400万元用于其与本公司
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
准)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
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其注册资本为
28,88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为74,245万元人民币。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600万元与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燕京
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
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设立后,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9,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8%;本公
司出资额为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7,041.1575万元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用于
其600罐/分钟易拉罐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
集,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
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1,600万元人民币, 其中
本公司的出资额为53,7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75%;北京企业(啤酒)
有限公司出资17,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本次增资后,广东燕京啤酒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988.21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60,741.1575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出资20,247.0525
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
骥、丁广学、王启林、杨怀民7人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2年9月1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投资19,353.91万元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用于其
年产啤酒10万千升扩建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
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上述增资及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
本次增资前,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7,950万元人民币,其中
本公司的出资额为17,8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99.16%;北京燕京饮料
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4%。本次增资后,河北燕京啤酒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37,303.91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37,153.91万元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9.60%;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