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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8

冠捷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6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7)2022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中审众环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2)43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行政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玉平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
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平最近 3 年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中审众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

    审计收费变动原因:公司综合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履行选聘程序。中审众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执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审计费用报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
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普华永道中天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普华永道中天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要求,以及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议,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最终于五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择优选取中审众环拟聘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确实履行了职责。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
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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