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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 能山 公告编号:2009-04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10 月19 日
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五届八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0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11 人,实出席董事11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奇先生召集并主
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丁慧平先生、潘爱玲女士在公司任期已届
满6 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乐锦女士、周宗
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乐锦,女,1962 年8 月生,教授,研究生导师。1986- 2 -
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并获得学士学位,1986 年7 月在山东
农业银行学校任助教、讲师,1995 获“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优秀教师”称号,2008 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并获得博士学
位。现任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除此之外,王乐锦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宗安,男,1964 年9 月生,教授。1986 年7 月毕业
于山东经济学院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 年毕业于复旦大
学国际金融硕士研究生班,2009 年6 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
学管理学院并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山东经济学院研究
生部主任、教授。主要兼职:山东省经济学会副会长、常务
理事;山东省经济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山东省金
融学会副秘书长、学术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中青年研究会
理事,“山大华特”和“浪潮电子信息”独立董事。
除此之外,周宗安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提供
委托贷款的提案》;
山东鲁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周矿业公
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目前资金比较紧张,为满足
其正常资金需求,本公司决定通过银行向西周矿业公司提供委- 3 -
托贷款,贷款金额2.09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三年,经三方协
商后可提前归还。西周矿业公司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现行利
率5.4%承担贷款利息。若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
率,该项贷款利率随之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贷款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贷款关联交易
公告》。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华能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成立华能莱芜发电有限
公司的提案》;
经公司2009年7月27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莱芜市经济开
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该公
司将来主要投资建设莱芜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上大压
小”扩建工程项目。
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4 -
次合资的有关法律手续和相关事宜。
2009年10月29日,合资三方正式签署《协议书》。根据
约定,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8亿元人民币。
其中,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出资14.4亿元,出资比例为
80%;公司出资2.7亿元,出资比例为15%;莱芜市经济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出资0.9亿元,出资比例为5%。
注册资本分两期到位,首次出资共72,000万元,合资三
方按出资比例分别出资。故公司首次需出资10,800万元。其
余注册资本金108,000万元,由合资三方在2010年12月31日
前按比例出资到位。故公司第二次需出资16,200万元。
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处置莱芜发电厂3*135MW 机
组资产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莱芜发电厂资产处
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的提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原名称山
东聊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聊城热电)共有六台- 5 -
发电机组,其中1、2 号机组已关停。3、4 号机组分别于1995
年7 月、1997 年9 月投产,现机组容量为2×115MW。
聊城热电2006 年实现净利润6,195 万元,其中3、4 号
机实现净利润4,004 万元;2007 年实现净利润-8,431 万元,
其中3、4 号机实现净利润2,687 万元;2008 年实现净利润
-21,034 万元,其中3、4 号机实现净利润-10,787 万元。#3、
4 机组容量小、煤耗高、亏损严重,故拟关停这两台机组。
两台机组关停后,可减少聊城热电公司经营亏损。
聊城热电2台115MW机组如在2009年关停,并经山东省发
改委当年确认,根据鲁政发[2007]5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贯彻国发<2007>2号文件 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意
见》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可享受文件规定的电量补偿计划,
2009年剩余电量计划可全额享受,2010年可享受电量补偿计
划约6.5亿千瓦时。上述电量聊城热电公司可安排其他机组
代发并收取代发费用,从而减少关停机组损失,增加经济效
益。
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恒信
专报字【2009】1306 号专项审核报告,聊城热电2 台115MW
机组及相关附属设备拟关停时的账面净值38,105 万元,预
计可收回金额2,761 万元,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344 万
元。因此将影响聊城热电公司2009 年度净利润减少35,344
万元,所有者权益减少35,344 万元。
公司按照国家“上大压小”的政策方针以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和会计师- 6 -
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对2 台115MW 机组计提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符合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事项须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关停机组收取
损失补偿费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聊城热电将关停机组容量指标作为本公司间接控制人
华能山东“上大压小”替代项目的容量指标,华能山东向公
司支付补偿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奇先生、胡成钢先生、
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会议决定于2009 年11 月16 日召开2009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提案二、四、七、八须提交公司2009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