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拟以资产置换方式收购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现经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共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与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持有的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按交易进展情况,定期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7 月 9 日、7 月 23 日、8 月 6 日、
8 月 20 日、9 月 3 日、9 月 17 日、10 月 9 日、10 月 22 日、11 月 5
日、11 月 19 日、12 月 3 日、12 月 17 日、12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 月 26 日、3 月 26 日、4 月 26 日、5 月 26 日、6 月 25 日、7
月 25 日、8 月 25 日、9 月 24 日、10 月 24 日、11 月 24 日、12 月 24
日,2023 年 1 月 20 日、2 月 20 日、3 月 22 日、4 月 24 日、5 月 24
日、6 月 22 日、7 月 22 日、8 月 23 日、9 月 23 日、10 月 23 日、11
月 23 日、12 月 23 日,2024 年 1 月 23 日、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与交易相关方就交易方案进行积极磋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履行技术审查、评估备案程序等。筹划期间,公司与交易相关方未签署协议。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论证时间较长,期间能源电力供应链行业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本次拟置入标的公司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供应链市场结构需进行调整,业务范围及业务结构尚需一段时间优化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变化和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基础及交易方案面临调整。
国务院国资委于 2022 年 5 月发布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
量工作方案》提出,“坚持做优存量与做精增量结合,按照‘做强做优一批、调整盘活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的总体思路,促进上市平台完善产业布局、提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标的公司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及业务结构优化、
完善后,交易方案将面临调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并共同决定终止本次重组方案。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终止筹划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是基于近期市场环境变化,是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会按照既定的转型发展方向,继续向大宗商品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发展转型。积极关注市场与行业形势变化及带来的机遇,对资产整合进行专项研究,继续积极推进供应链资产整合有关工作,不断寻求公司新的增长点,提高公司内在价值,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六、承诺事项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
露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