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17-116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71956号《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根据审核期间中国证监会对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反馈要求、相关的审核要求及重组报告书披露事项的最新情况,本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重组报告书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因本次重组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重组报告书已在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等处增加上述批准及核准的说明;并删除了与股东大会批准、证监会审核相关的风险提示。
2、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十一、业绩补偿安排”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现金补偿的可行性,及履约保障和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业绩补偿中“差额部分”的计算公式。
3、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三/(三)子公司情况”补充披露了沈阳道达2015
年8月股权转让的原因。
4、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四/(四)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补充披露了交易标的报告期内新客户拓展及实际销售情况,主要客户的稳定性等详细情况以及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超过 50%对标的资产经营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5、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四/(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补充披露了交易标的部分塑化汽车饰件产品进行部分工序外协及整体外协的原因和必要性。
6、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四/(九)环保情况”补充披露了沈阳道达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障标的资产合规运营的措施。
7、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四/(十一)技术和研发人员情况”补充披露了交易标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8、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四、标的主营业务情况”补充披露了交易标的已取得的整车厂商供应商资格认证情况。
9、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六/(二)房产”补充披露了D线生产车间所处
区域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并补充披露了针对资产瑕疵标的资产采取的应对措施。
10、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六/(五)经营资质和认证”补充披露了沈阳道达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理等相关资质或认证的说明。
11、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三/(三)经营性业务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补充披露了从预测期产品销量、平均单价、产能利用率、资本支出等方面分析主营业务收入预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2、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二/(二)目前订单情况、2017年收入可实现
性及2018年及未来年度各产品收入预测依据及其合理性”补充披露了对预测期
收入进行预计时涉及的主要合同订单情况。
13、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二/(五)毛利率的预测及合理性”补充披露了对毛利率的预测及合理性的详细论证说明。
14、在重组报告书“第十章/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补充披露了2015-2017年各季度汽车行业产销量情况。
15、在重组报告书“第十章/二/(九)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存货、毛利率的详细分析,2014年、2015年主要财务数据并量化分析了标的资产2015年业绩增长的原因。
16、在重组报告书“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补充披露了导致前次收购
终止的相关因素是否已经消除,以及本次重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7、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二、关联交易”补充披露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