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兴澄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199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的决议公告
江阴兴澄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1999年3月31日在公司本部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到会董事七名,全体董事就公司199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达成如下决议:
1、确认公司1999年度增资配股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向江阴模塑集团总公司收购高等级轿车装饰件注塑油漆喷涂生产车间的全部资产(以下简称该收购项目)。
2、该收购项目为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别克轿车和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桑塔纳2000型轿车的配套项目,有独立成熟的产销渠道。实施对该项目的收购,将使我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迅速进入有良好发展前途的高等级轿车装饰件产业。预计该项目1999年的销售额可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可达700万元人民币,到2000年,该项目的销售额将达到1.5亿元人民币,利税总额可达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鉴证。
3、根据常州资产评估事务所就该收购项目的全部资产出具的常资评(1999)第36号评估报告;江阴模塑集团总公司高等级轿车装饰件注塑油漆喷涂车间全部资产的评估总值为16007.48万元人民币(评估基准日为1998年12月31日)。
根据我司与向江阴模塑集团总公司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本收购项目的收购价格为1.6亿元人民币。收购资金来源,除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外,将通过银行贷款及组织部分自有资金解决。
4、根据预测,本收购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约为4.13年。(详见《江阴兴澄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阴模塑集团总公司高等级轿车装饰件注塑油漆喷涂生产车间的全部资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是经过充分论证的,该项投资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回报,且投资风险较小,是完全可行的。同时公司全体董事亦认为,本次配股的顺利实施和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顺利实施对江阴模塑集团总公司高等级轿车装饰件注塑油漆喷涂生产车间的全部资产的收购对于公司实现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公司全体董事愿意对本决议的全部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单独和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阴兴澄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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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核报告
锡会审E(1999)001号
江阴兴澄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审核已提供资料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公司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并对本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为791.66万元,其中:通过社会募集500万元,职工内部募集291.66万元,资金于1988年12月陆续到位,并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本次配股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表述相符。
公司董事会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惠兰 黄德明
中国 无锡 199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