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999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价格
每股人民币12.00元。
二、配股比例及配售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1998年末总股本20058975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股;若以1998年度中期公积金转增股本前的总股本1337265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应配16601760股,承诺以现金认购3970000股,其余12631760股配股权予以放弃,其配股部分由承销商代销;法人股股东应配10614240股,承诺放弃全部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应配10180350股,内部职工股股东应配2721600股,共计12901950股,由承销团包销。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9年12月1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12月2日
四、配售对象
1999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咸阳偏转”全体股东。
五、缴款时间
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9年12月3日起至1999年12月16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六、配股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内部职工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股东和公司高管股股东在公司财务部缴款。
七、配股认购方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股份的全部或部分应配股份:
(1)截止股权登记日1999年12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咸阳偏转”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2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偏转A1配”,代码为8697,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
(2)在配股缴款期间,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社会公众股股东应配部分时,可直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券商处申请认购配股;
(3)内部职工股股东在其初始登记时预选的托管券商处通过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缴款手续。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向本公司证券部或本次配股的主承销商查询其预选的托管券商席位及地址;
(4)每个股东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以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2)后取整。不足1股部分不予认购;
(5)若投资者在1999年12月3日至1999年12月16日办理了“咸阳偏转”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6)截止1999年12月16日,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和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将视作自动放弃,由承销商全部包销。
八、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后另行公告。
九、个人股股东如有疑问可与公司证券部、主承销商联系咨询。
(1)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910)3320891-3365
联系人:党长水、杨斌
(2)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755)2130833-2039
联系人:安惊川
本次配股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刊登在1999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