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深圳鹏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举”)协议受让成都振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振益”)持有的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的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鹏举与成都振益于2001年2月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成都振益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815万股按2.3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深圳鹏举。本次转让完成后,成都振益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00万股。
本次转让后,深圳鹏举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8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 13 %,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深圳鹏举成立于1995年4月27日,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工贸园213栋 7楼C座7C08—09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胜;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轻质建筑材料、金属包装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三、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其持股数量无变动。
四、本次股权出让方成都振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深圳鹏举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但前10名股东与转让前相比发生变化;
(一)转让前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1953.8750 15.21
2 成都振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15 14.91
3 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656.8856 5.11
4 成都中益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15 4.79
5 深圳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94 4.62
6 成都市致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50 4.28
7 国营成都第二纺织总厂 396 3.08
8 中行四川分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30 2.57
9 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0 2.57
10 金泰基金 271.8561 2.12
(二)转让后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1953.8750 15.21
2 深圳市鹏举实业有限公司 1815 14.13
3 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656.8856 5.11
4 成都中益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15 4.79
5 深圳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94 4.62
6 成都市致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50 4.28
7 国营成都第二纺织总厂 396 3.08
8 中行四川分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330 2.57
9 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0 2.57
10 金泰基金 271.8561 2.12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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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鹏举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受让成都振益科技发展公司所持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友网络”)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2月6日与成都振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受让成都振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振益”)持有的聚友网络法人股1815万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2.39元/股,总金额4330万元。
二、完成上述受让后,本公司共持有聚友网络法人股1815万股,占聚友网络总股本的14.13%。
三、本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为陆仟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工贸园213栋7楼C座7C08—09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胜。主要业务为生产、加工轻质建筑材料、金属包装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四、本公司法人代表刘德胜于2000年10月20日买入聚友网络200股,并于2000年11月9日卖出没有获利。对刘德胜违反有关规定买卖聚友网络流通股的行为,公司已给予批评教育。除刘德胜外,本公司及关联法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前6个月内,均无持有和买卖聚友网络流通股的行为。
五、本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之权利,亦未接受他人委托管理聚友网络股份之股权。本公司承诺本次受让之股份,今后一年内不再次出让。
六、本公司与股权出让方成都振益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鹏举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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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振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出让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出让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友网络”)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2月6日与深圳鹏举实业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出让本公司持有的1815万股聚友网络法人股,占聚友网络总股本的14.13%。此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9元/股,转让总金额4330万元。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聚友网络法人股100万股。
二、本公司未曾签署过包含禁止或者限制拟转让股份转让条款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亦不存在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转让的股份转移。
三、在本次股权转让前6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持有和买卖聚友网络流通股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振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