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3年7月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6,880,000股,由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2023年7月1日,公司与广州万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的方式享有公司16.94%的股票表决权,拥有公司控制权,陈志健先生与陈少凤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万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23.06%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36.09%的股票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4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8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文件。
6、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及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文件。
7、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4年7月11日,公司更新披露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2024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1号),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并于2024年8月1日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2024年8月31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0191民初40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因常某某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2024)甘0191民初40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并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12、2024年9月9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补正为“(2024)甘0191民初4079号之二”),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公司立即停止依据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公司不服上述保全民事裁定,并于2024年9月10日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13、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2024)甘0191民初4079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及(2024)甘0191民初4079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兰州新区人民法院(2024)甘0191民初4079号之二保全民事裁定,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1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本案管辖
权异议的上诉申请。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之管辖权异议撤回的(2024)甘01民辖终2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15、202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为(2024)甘0191民初4079号),传唤事由为开庭审理,应到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传票>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