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11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6 层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