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122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回馈当地社会,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拟与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签订《乡村振兴资金捐赠协议》,捐赠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当地乡村振兴建设。
上述事项已于2021年12月 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亦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由于本次拟对外捐赠金额将使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根据《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
乙方: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巩固乌拉特后旗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广大群众生活的基础条件及质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捐赠协议,乙方向甲方捐赠乡村振兴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
上述协议经公司履行相应审议决策程序后生效。
三、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东矿通过对外捐赠为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贡献自身力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东矿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捐赠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东矿拟向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捐赠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响应国
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方针,符合公司积极肩负社会责任的宗旨。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东矿与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拟签订的《乡村振兴资金捐赠协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