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 WORLD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 年 10 月修订)》、《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盈方微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0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及标的公司,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三、自查结果
鉴于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暂停上市,上述自查期间,上市公
司处于暂停交易阶段;且根据交易各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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