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 盈方 公告编号:2021-083
盈 方 微 电 子 股份 有 限 公司
立 案 调 查 进 展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收到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开分公(经)立字[2020]753 号),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立案侦查,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荆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盈方微公司涉嫌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不予刑事追责的函》,荆州市公安局只对本案件相关责任人的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情况移送起诉,对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情况不予刑事追责,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行为意见的回函》, 经检察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中检例第 66 号案例的要旨,对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不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院认可荆州市公安局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事不予刑事追责的决定。”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