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6日以传真和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
监事有路雪女士、周京尼先生、于际海先生、董焱女士和李强先生共五人。应表决监事五人,
实际行使表决权五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
雪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展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
本次定向工具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3年,票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预计票面
年利率区域在7.1%~8%之间。浙商银行对本次债券发行提供全额授信,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定向工具向本协议定向投资人定向发行,其流通转让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进行。持有
人不得向本协议定向投资人之外的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让。本期定向工具采用单利按年付息,
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本息兑付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鉴于本期定向工具发行后可能转让,
最终收取本息的投资者以上海清算所托管记录为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该议案系重大交易事项,还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