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0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2000年配股说明书,现就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
本次配股以本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10274.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2000年7月26日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九江化纤”普通股股东配售。
二、配股价格:人民币8.50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26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7月27日
四、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7月28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五、缴款地点及办法: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九江化纤”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其股票托管券商营业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配股简称为“九纤A1配”,认股代码“8650”,每股价格为8.5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股比例(10∶3)后取整,不足一股部分不予计算。
2.高管股股东在公司证券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六、本次配售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2—8234601—5675
传真:0792—8234629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