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担保风险可控,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提供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兴刚、宋维强、孙丽丽
2021 年 10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