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1,658,652,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3.8959%。(注: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公司回购股份
187,940,156 股)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00,309,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66.84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8,343,2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054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7,833,187 99.9506% 钱嘉清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67,172 91.6301%
1.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8,354,588 99.9821% 王涛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88,573 96.9580%
上述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惠惠、戴诚彤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