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码: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0006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顺发恒业、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民集团 指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法定代表人 朱重庆
注册资本 5.5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04276355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
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持股比例 82%;杭州萧山
航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邮政编码 311241
联系电话 0571-82551588
传真号码 0571-82553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 在航民集团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朱重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长、总经理
朱立民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总经理
朱岳斌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陈国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连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坚力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施建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建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顺康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天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沈松仁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水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长
徐虎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仁友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方琴 无 女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立刚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利翔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军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除持有航民股份(SH:600987)39.97%股
份和顺发恒业(SZ:000631)5.94%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自身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顺发恒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
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顺发恒业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持预
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顺发恒业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5 月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6,222,96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为 10.9443%;鉴于该次股份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 年 6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前述股
份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44,597,03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9443%,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1日至2021 3.2666 73,625,926 3.0267%
航民集团 年 11 月 25 日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17 日 3.80 48,000,000 1.9733%
合计 ―― ―― ―― 121,625,926 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