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27 深市 天茂集团


首页 公告 天茂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天茂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天茂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卢俊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40,629,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43,469,208.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时炎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时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监事任职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吴时炎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选举夏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五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