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不低于6.9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6.9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98,126,801股调整为不超过700,144,508
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7月25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根据前述发行方案: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45亿元;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698,126,801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6.9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3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目前公司尚未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核准通知。
二、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4,259,194,5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6,479,864.1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披露了《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1
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1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6.94元/股调整为不
低于6.92元/股,具体调整方法为: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6.94元/股-0.025元/股)÷(1+0)=6.92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98,126,801股调
整为不超过700,144,508股,具体调整方法为: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4,845,000,000元÷6.92元/股=700,144,508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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