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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5

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6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14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明确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董事会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修订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修订情况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 c ni nfo . c o m. 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7)。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调整,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已披露,公司修订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修 订 稿 )》。全 文 详 细 内 容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 nfo . c o m. c n。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调整,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已披露,公司修订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 薄即 期回 报及 填补 措施 (修 订稿 )》。具 体内 容见 同日 披露 在巨 潮资 讯网
www.cni nfo . c o m. 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8)。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明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授
权期限,董事会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对董事会授权期限,由原来的“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修订为“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吕来升先生、周治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6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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