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6-60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
披露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16年12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6号)。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涉及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六、交易对方支
付交易对价的资金来源”、“七、交易对方的履约保障能力及履约保障措施”,并在重组报告书全文修改了与之相关的表述。
2、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三、恒通实业主要资
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与结果”中修订、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各主要科目评估过程。
3、在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中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披露。
修改后的重组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投资者在了解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相关信息时应以本次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