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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2 深市 恒立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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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5

恒立实业: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0-2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短信提示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发生冻结/解冻变动。经公司电话问询股东及相关方获知,因股东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清华”)与李建
雄先生的借款合同纠纷,金清华持有的公司 1,500 万股股份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被司法划转至李建雄个人账户。上述股权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8 月1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公告日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与金清华系一致行动人,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31 %,其中傲盛霞持有 7035 万股,金清华持有 1600 万股。截至本公告日,
傲盛霞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清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8%,其中傲盛霞持有 7035 万股,金清华持有 100 万股。

    一、  金清华所持公司股份质押、被冻结信息:

    1.历次披露的信息:

    201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股权质押的公告》,因金清华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的商业安排,金清华将所持公司 100 万股股权质押给东方资产。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

    2015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股权质押的公告》,因金清华与李建雄的商务行为需要,金清华将所持公司 1,500
万 股 股权 质押 给李 建雄 。详 见公 司刊 登于 《证 券时 报》、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0)。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因金清华与赵晓红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清华所持公司 1,600 万股限售股被依法冻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6)。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18 年中期报告中股东质押数据更正以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的补充公告》,因金清华与李建雄借款合同纠纷,金清华所持公司 1,600 万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6)。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
司部〔2019〕第 94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根据金清华回函表述,其所持公司股票质押、冻结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一致。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4)。

    2.经公司初步核查,此次司法划转的情况:

    因金清华与李建雄先生的借款合同纠纷,金清华持有的公司 1,500 万股股份
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被司法划转至李建雄个人账户。本次过户后,李建雄持有公
司股份 1,500 万股。

    上述股权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8月 1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傲盛霞及金清华所持我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及质押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25,226,000 股,傲盛霞持有公司股份 70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4%,其中累计 7035 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4%;累计 5213 万股为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4.1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6%。


    傲盛霞持有我司的股票没有质押情况。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25,226,000 股,金清华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其中累计 100 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金清华持有公司股份质押 1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4%。

    三、对公司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上述事项为股东及上述案件关联方的债务纠纷,本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公司主要股东及相关方有关于调整公司管理层的
函件;

    3.此次司法划转可能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需相关股东及中介机构予以核实后确认。目前,公司已紧急联系相关股东和中介机构,就此次司法划转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进行核实,要求中介机构根据核实情况不晚于 2020 年 8月 18 日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已经提醒相关股东,在公司披露控制权是否变更的同时(不晚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及时提供《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信息及资料,协助公司
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司法划转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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