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1-08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天津亿城堂庭项目交易的评估机构未就本问询函回复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原因为该房地产评估咨询报告的委托方为百年人寿,该报告是提供给百年人寿资产交易的内部参考。同时,评估机构也不接受公司出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原因为不能分别接受交易双方的同时委托。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148,410.54 万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敦促其解决相关问题。
3、目前公司未在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破产重整中申报债权,公司正在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敦促其解决相关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289,912,0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7%。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收到贵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问询函回复如下:
1.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
见的基础之一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本金余
额为 228,410.54 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尚有 148,410.54 万元的担保责
任未解除,你公司未就相关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被担保单位已被法
院裁定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目前重整尚在进行中,你公司
无法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产生的财务影响。会计师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
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下列问题:
(1)年报显示,相关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请你公司、
控股股东、被担保方等相关方核实并说明违规担保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
签订与担保发生日期、担保发生原因、担保是否有效、相关责任人及具体责任、
担保进展等,以及你公司知悉上述违规担保的时间,并请提供相关担保和借款
合同等材料。
【回复】:
㈠违规担保发生的具体情况
违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新 报告期解 期末余额
合同签订 期初余额 增违规担 除担保金 (2020 年 担保
序号 担保对象名称 与担保发 (2020 年 1 保金额 额(2020 12 月 31 截至目前 是否 知悉时间 担保进展
生日期 月 1 日)(万 (2020 年 年度)(万 日)(万 担保余额 有效
元) 度)(万 元) 元)
元)
海航投资控股 2019 年 否 年审期间 已解除担保
1 有限公司 91,237.9 0 91,237.9 0 0
海航实业集团 2016 年 11 根据监管
2 有限公司 月 40,000 0 0 40,000 0 否 要求自查 已解除担保
期间
海航商业控股 2017 年 1 根据监管
3 有限公司 月 40,000 0 0 40,000 0 否 要求自查 已解除担保
期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收到海南一中院作
海航商业控股 2017 年 2 根据监管 出的(2019)琼 96 民
4 有限公司 月 2,010.54 0 0 2,010.54 2,010.54 否 要求自查 初 208 号《民事判决
期间 书》,详细情况请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
披露的《关于收到<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48),5 前公司
已提起上诉。与此同
时,就该笔担保事项,
公司及关联方正在与
龙江银行积极沟通解
决方案。
海航物流集团 2018 年 12 根据监管
5 有限公司 月 146,400 0 0 146,400 146,400 否 要求自查 正在积极沟通解决中
期间
㈡相关责任人及具体责任
公司存在尚未解除且未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系根据相关股东
及关联方要求,在通过相关股东及关联方审批后,公司根据审批意见完成相关法
律文件签署,未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相关股东及关联方负
有责任。
㈢相关担保和借款合同
相关担保和借款合同等材料将以备查文件的形式报备交易所及相关监管机
构。
(2)结合对违规担保事项的评估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应当对上述违规担
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负债是因为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同时
符合三个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为负债。具体条件如下: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
的现时义务;二是履行义务后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该项义务的金额可
以可靠的计量。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可以将此项义务确认为企业的负
债,此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且未进行披露的关联担保,应
当认定为担保无效,上市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二分之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收到相关的法院判决,是否承担民事
责任不确定且金额也无法可靠计量。
综上所述,因为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所以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未对上述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违规担保的具体解决措施及预计解决期限,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并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㈠违规担保的具体解决措施及预计解决期限
截至目前,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148,410.54 万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敦促其解决相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计划:
①就未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公司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