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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5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7-07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停牌,终止2013年非公开发行方案,重新筹划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2015年4月16日和2015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

分别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两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的最终方案为:“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以229,961.55万元收购华安保险19.643%股权,以292,477.76万元收购新生医疗100%股权。”

    2016年5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方案。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二、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以来,截至董事会召开日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

面核准文件。综合考虑批文进度、公司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各方因素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波先生、黄琪珺先生、赵权先生、戴美欧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以来,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核准文件。考虑到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等各方因素,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先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