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经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大证办发〔1997〕67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42号文批准,已于6月26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于1998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就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概要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00元
配售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配售总额:1,500万股
二、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1998年6月23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6月24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6月26日至7月9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大连市工商银行青泥支行站前分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27号(渤海明珠大酒店一楼)
四、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其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连渤海A1”买入单,交易代码为“8616”,每股价格7.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10:3)后取整,不足1股的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若投资者在1998年6月24日至7月9日办理了“大连渤海”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其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大连市工商银行青泥支行站前分理处办理缴款手续。
3、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详情请阅1998年6月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大连渤海饭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