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
年12月31日上午在南中国大酒店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到会的股东7人,
代表股份数11130.62万股,占股本总数30.5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会议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经与会股
东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11130.62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其中B股股份58.38万
股,0股不同意,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的议案,为有利于
重组及恢复上市的需要,决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3000万元以内(含3000
万元)资产、债务处置及收购、出售的一切事宜。对出售公司拥有的价值
1877.84万元的《换地权益书》事项,已在股东大会做以说明并确认在此
授权之内。
二、以11130.62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的100%,其中B股股份58.38万
股,0股不同意,0股弃权,审议通过更换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
聘请均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三、以1497.92万股同意,占与会股份有效表决权的100%,其中B股
股份58.38万股,0股不同意,0股弃权,审议通过《资产置换协议》;大股
东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因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该项表决。
由于年末时间关系,公司已于12月18日办理完毕置换的所有有关
手续。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31日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出售资产的决议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1年12月31日在三亚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1人授
权其他董事,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定
程序,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珊瑚主持。会议
审议了公司向群星时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协议,认为资
产的出售符合公司的利益,经讨论,肯定了该协议的可行性,一致通过
了该议案。
为了盘活公司资产,本公司与与群星时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群星时代)签署《换地权益书转让协议》,将所持有换地权益书
转让给对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的概述及生效时间
本公司于2001年12月19日签署协议,将所拥有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
厅签发的的发放号为46010020011218027、460110020011218028的《换
地权益书》有偿转让给群星时代,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该资
产。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本公司
本公司全称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1月3日
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1993]11号文批准,1993年4
月26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为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注册资本
3641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承进;营业范围:酒店经营、游乐等旅游
服务业。
2、受让方:群星时代
群星时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4日,注册地
址为海南洋浦,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影视文化投资管理,
项目投资,资产受托经营与管理等。
三、转让的标的:
本公司拥有的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签发的发放号为
46010020011218027、460110020011218028的《换地权益书》,经海口
琼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1年12月5日为基准日评估,评估值为
18,778,420元。本次转让的资产未设置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利限
制。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次交易按照评估值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资产。
五、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本次转让价格为18,778,420元
2、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支付8,000,000元,余款在办理
完手续后15日内支付完毕。
六、该交易没有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情况
七、本公司章程中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对2000万元以下投资
及资产处置的权限,200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
处理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资产、债务处置及收购、出售的一
切事宜。
本此转让的有关情况已在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作以说明。上述
资产转让不需经其他行政部门审批。
八、上述资产转让所收回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未来开拓主营业务。
九、本公司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受让方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12月31日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公司于2001年12月30 日接到海南省三亚市地方税务局批复,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和海南省审计厅的审计意见,研究决定同意公
司多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多缴企业所得税885.6万元在以后年度经营所
产生的税款中进行抵扣。
公司于12月30日接到与三亚市建设局签署的补偿协议书,同意
给予公司补偿经营损失的补偿款388.6万元。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12月31日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出售资产的决议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01年12月31日在三亚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会议符合
法定程序,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文才主
持。会议审议了公司出售资产的协议,经讨论,认为:
1、该资产的受让方为群星时代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
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为海南洋浦,经查该单位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2、协议以《换地权益书》面值作为交易定价依据,该价值已经海口
琼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政府确认,该交易为等值交易,符合公
司的利益。
3、根据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内容,公司董事会已办理了
《换地权益书》,公司已于12月20日办理完毕有关转让手续,监事会认
为上述工作符合公司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在200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对此做了详尽说明。
4、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通过了公司签定的
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