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第一大股东海南三亚银农实业开发总公司(简称“银农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随不良贷款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有关不良贷款剥离收购文件精神,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已将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135,821,070元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该笔贷款的以资抵债资产9,632.7万股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也随不良贷款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2000年12月12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银农公司三方签订了《股权过户协议书》,每股剥离价格1.41元人民币,合计金额135,821,070元人民币。
二、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9,63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银农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
三、以上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此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银农公司三方签署的《协议书》。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