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11 深市 天首退


首页 公告 天首发展: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二级筛选:

天首发展: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临2018-4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事项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拟收购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重大资产收购事宜;

  2、经公司申请,股票将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1日开市起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为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安排本次交易相关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推进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论证。但因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标的公司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收购的具体条款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之拟收购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暨申请股票复牌的议案》。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1日开市起停牌,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停牌公告》(临[2018-24]);相关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8-26]、[2018-27]、[2018-28]、[2018-32]、[2018-34]、[2018-35])、[2018-39]、[2018-41]、[2018-42]。

  2018年7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股票(股票品种:A股、股票简称:天首发展、股票代码:000611)自2018年7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详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8-29]、[2018-37])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36])。

  3、已签订的协议书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与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意向收购协议》。该意向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初步意向,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文件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具体事宜。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因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内蒙古新工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标的公司内蒙古新源光热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收购的具体条款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各方讨论协商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收购。

  四、承诺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1、本公司承诺在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公告之日起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公司在筹划重大资产收购停牌期间同时就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股权事项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多次协商,截止本次终止重大资产收购公告披露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已达成初步意向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论证该股权出售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43])。该事项为公司自2014年以来公司战略转型工作的重要内容,且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之前筹划的事项,公司将继续推进该股权出售的重大重组事项。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积极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逐步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首发展,证券代码:000611)自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七、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