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临2017-6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已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标的资产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2017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补充审计,根据补充审计结果重新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并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增加了标的资产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最新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以修订后的《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包含 2017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吉林天池钼
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7538号)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大华核字[2017]003012号)为准。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7538号)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大华核字[2017]003012号)均已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谨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年 6
月27日、2017年7月1日和2017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58])、《关于增加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临[2017-59])和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64]。公司定
于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下午2:30在总部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应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说明。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7年7月13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项的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
大厦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
(2)交易对方
(3)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4)交易价格
(5)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6)标的资产的交割
(7)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8)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9)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系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8、关于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9、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审阅报告及备考审阅财务报表的议案
13、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有关事项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
(4)定价基准日
(5)认购方式
(6)发行对象
(7)限售期
(8)募集资金用途
(9)上市地点
(10)决议的有效期
16、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
17、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8、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9、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
案
21、关于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2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3、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借壳上市的议案》
2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26、《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2017年4月18日、2017年 6月2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会议审议事项中1-21项、24-26项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董事邱士杰先生需对上
述审议事项中14、15(包括10项子议案)、16、18、23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
2.01 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 √
2.02 交易对方 √
2.03 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
2.04 交易价格 √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
2.06 标的资产的交割 √
2.07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2.08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
2.09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系 √
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00 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