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天首发展 公告编码:临2017-5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尚需取得:(1)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股票于2017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于2017年3月1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相关公告见刊登在2017年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6日和4月8日、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1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7-18])、《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7-19]、[2017-20]、[2017-21]、[2017-26])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22])。
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年4月1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媒体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7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 8号)(下称“《问
询函》”);2017年6月26日,公司完成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的补充和完善,并按照《问询函》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的相关要求完成回复并履行了信息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年6月27日披
露在公司指定媒体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000611,证券简称:天首发展)自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