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10-02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22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0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
人,现场出席6人,独立董事丁远先生、吴慈生先生和刘立宾先生以
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收购亳州古井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与关联方
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厂区附近用于接待公司客户的重要场所亳州古井宾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宾馆”)目前基础设施陈旧,资金紧
张,无力对其设施进行改造,制约了公司4A景区配套接待能力,影响
公司整体对外形象。为改变这一局面,公司以2010年4月30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57万元收购古井宾馆100%股权,对其进行改造升级。由于古
井宾馆所使用房产和土地均在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古井集团)账面上,古井宾馆每年要向古井集团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租金由该资产的年折旧额、各种税费组成,经过测算年租金为50万元,
因此古井宾馆与古井集团签署额度为年租赁费为50万元的租赁合同,
期限为十年。
鉴于到目前公司员工使用的古井文体中心和职工宿舍属于公司控2
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集团”)账面资
产,并且上述资产主要为公司员工所使用,因此公司每年向古井集团
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由房产的年折旧额、缴纳
的各种税费组成,经测算,租赁费用为每年180万元,租赁合同期限
为十年。
在关联董事余林先生、王锋先生和周庆伍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亳州古井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构成了关
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发生是为了增强公司4A景区配套接待能力,提升
公司整体对外形象,有利于公司加强产品品牌影响力的宣传,同意此
议案的实施。公司租赁关联方的资产,是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的运营,
操作程序合规,租赁费由房产的年折旧额、缴纳的各种税费组成,交
易价格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表决本关联交易时的程序合法,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此议案的实施。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