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经内蒙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证监发字[1998]76号文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1号文批准,将于近日实施,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9年3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提示如下:
1、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00元。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5.714286股。
3、股权登记日:1999年3月19日
4、除权基准日:1999年3月22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3月24日至1999年4月6日止(其间证券营业日)
6、本次配股交易代码:8594
7、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处理。
详细情况请参阅1999年3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