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就该事项提前征询全体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其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徐建军
陈苏勤
常 明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