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人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
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
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飓复投资、镡镡投资、铢镰投资、王建国、
谢永恒、沈志卫、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已向上市公
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提供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
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签章皆真
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保证其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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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
本单位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南京壹家人、航天资产、航信基金和共青
城、张有成、欧华东、汪云飞、黄日庭、周金明、朱喆、石燕、周海霞和冷立雄
已分别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保证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中信证券、国枫律师、瑞华、中企华均已出具声明,同意航天发展在本报告
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承诺其出具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申
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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