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8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资产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核准情况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发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8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安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746736751Q)。本次变更后,锐安科技43.34%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锐安科技成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
南京壹进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南京壹进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进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8年12月5日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0682510648R)。本次变更后,壹进制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壹进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航天开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开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8年12月18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
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700220223B)。本次变更后,航天开元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航天开元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航天发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批准、核准和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锐安科技43.34%的股权、壹进制100%的股权、航天开元100%股权的交割已经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锐安科技43.34%的股权、壹进制100%的股权、航天开元100%股权已过户至航天发展名下;
3、本次交易新增发行的股份尚需向结算公司及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上市公司尚需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均合法、合规,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重组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航天发展本次重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业已成就;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的条件。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过户至航天发展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之规定。
3、航天发展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
4、本次重组现阶段已实施事项,符合相关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之规定。航天发展需按照相关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事项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就其发行股份事项依法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限售等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调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航天发展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股发行和上市、注册资本变动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航天发展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之事宜尚待实施。本次重组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据上述证监会批复文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继续办理股份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