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6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电力”、“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公告了《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8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预案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现就预案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与预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在“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符合‘经营性资产’要求”中按照证监会2018年9月10日公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经营性资产”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进行了论述。
2、在“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符合‘经营性资产’要求”中按照证监会2018年9月10日公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经营性资产”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进行了论述。
3、在“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之“(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之“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中按照证监会2018年9月10日公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经营性资产”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
进行了论述。
4、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神皖能源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神皖能源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5、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神皖能源基本情况”之“(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补充披露神皖能源最近两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率、毛利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数据。
6、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神皖能源基本情况”之“(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神皖能源销售净利率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
7、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神皖能源基本情况”之“(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了神皖能源业绩波动相较于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业绩变动的合理性。
8、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神皖能源基本情况”之“(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修正了神皖能源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9、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神皖能源下属主要公司情况”修正了神皖能源下属主要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0、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主要资产情况”之“(三)房屋建筑物”修订了神皖能源的有证房产和无证房产情况。
11、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修正了神皖能源最近一期主要负债财务数据。
12、在“第五章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二、神皖能源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二)神皖能源资产基础法的预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预估值的预估过程、预估主要参数及取得过程。
13、在“第五章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二、神皖能源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三)神皖能源预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中补充披露了标
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值的具体原因、主要参数选择过程和依据。
14、在“第五章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二、神皖能源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四)标的资产预估情况与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比较”中补充披露了可比公司的选择依据及可比公司数据。
15、在“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补充庐江发电电力业务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