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 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 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1997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以皖证管字[1997]128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18号文复审同意,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6.8元
4、配售比例及数量:
以1996年末总股本734,703,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可配售数量为220,411,035股,实际配售数量38,305,365股。其中,国有 法人股股东可配售数量为139,425,000股,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3,250,000股,将2,480,563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其余配股权放弃;社会法人股股东可配售数量为49,309,500股,承诺将898,267股配股权 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其余配股权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含95年 转配股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在每10股配3股的同时,还可根据自己意 愿决定是否按最多不超过10:0.32比例受让国有法人股股东、社会法人 股股东有偿转让的配股权,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人民币0.10元,转配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