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9-3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告为自愿性信息披露。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
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的通知,粤电集团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9]1240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粤电集团因全资子公司超康投资有
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73,582股B股,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1,310,895,609股A股和19,973,582股B
股,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0.0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