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53
公司债券代码: 149113 公 司债券简称: 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 149369 公 司债券简称: 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 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 21粤电 0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出售
码头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8月13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出售码头资产的议案》。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贺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67%的子公司。为优化博贺能源公司资产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博贺能源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出售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码头资产,交易价格为279,842.39万元,最终以经有权机构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2、本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博贺能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67%的子公司,燃料公司为本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按50%:50%的股权比例设立的合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5名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人代表人:范云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主营业务为煤炭等销售及相关业务。
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7.39%
5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2、燃料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0,336.39万元,总负债为273,475.02万元,净资产为96,861.3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4,529.67万元,净利润31,262.1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506,357.53万元,总负债为364,978.61万元,净资产为141,378.91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1、根据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核发给博贺能源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551683645F),博贺能源公司企业性质为: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089.139万元;注册地址为: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茂名港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陈福向;主营业务为发电及码头经营等。
博贺能源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7.39%
3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7%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2、博贺能源公司主要负责博贺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燃煤发电项目和博贺煤炭码头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营运工作。博贺能源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41,042.68万元,总负债为625,488.06万元,净资产为415,554.6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22.83万元,净利润-21,094.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博贺能源公司总资产为1,044,667.16万元,总负债为643,621.19万元,净资产为401,045.97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博贺能源公司本次拟出售博贺煤炭码头项目相关资产。博贺煤炭码头项目为博贺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发电项目的配套码头和煤场区域,设计总吞吐量为1,300万吨/年,配煤量为1,000万吨/年,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本次资产出售范围包括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码头土地及海域使用权、构建筑物及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组账面值为251,111.4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持有的博贺煤炭码头资产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纳入本次出售范围内的博贺码头资产组账面值为
251,111.40万元,采用成本法为评估结果,评估值279,842.39万元,评估增值
28,730.99万元,增值率11.44%。博贺码头资产出售价格为279,842.39万元,最终以经有权机构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资产转让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资产移交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移交后受让方控制资产,享有资产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成本收益归属于受让方。
2、本次资产转让标的的不含税交易价格为【279,842.39】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加上开票的增值税额。
3、本次资产转让采用分次支付交易价款。【2021】年【9】月【9】日前受让方支付人民币5.6亿元,【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8.4亿元;【2022】年【3】月【31】日前全额支付余下的所有交易价款。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完成博贺码头经营许可证变更至受让方工作。在受让方获得码头经营许可证前,为保障博贺电厂燃料安全供应,码头资产继续由转让方使用,安全生产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获得码头经营许可证后,双方另行协商码头使用事宜,转让方现有码头运营管理和设备运维人员由受让方接收。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博贺煤炭码头项目受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码头尚未对外开放等因素影响,经营效益在短期内难以发挥,从而影响博贺能源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博贺能源公司将码头资产进行剥离并出售,有利于优化博贺能源公司资产结构、减轻经营负担、集中资源做强发电主业,推动博贺能源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79,842.39万元人民币。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
本次关联交易)累计为294,602.95万元人民币。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将码头资产剥离并出售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博贺能源公司资产结构、减轻经营负担、集中资源做强发电主业,推动博贺能源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博贺能源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书;
3、独立董事意见;
4、交易协议(初稿);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博贺煤炭码头资产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