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9-3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1月18日上午10:00-12: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谦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4 人,代表股份1,460,212,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4.9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413,487,639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
股份总数70.88%。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46,724,431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
股份总数7.02%。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湛江中粤能源有
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73,370.81 万元人民币受让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湛江中粤
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受让该股权后,我公司持有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90%股
权。详情请见本公司2009 年11 月4 日公告(公告编号:2009-3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方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
电力开发公司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9,091,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85%;反对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2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0.15%。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367,03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78%;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225,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
决权0.22%。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6,724,4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陈凌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律师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