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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乐: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过户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31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6-104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过户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乐”或“公司”)向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汇顺”)和张逸诚(以下合并简称为“交易对方”)转让持有的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具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完审批程序后,公司及相关方积极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已交割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目前,燃气具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的燃气具公司100%股权已经过户至西藏汇顺和张逸诚名下,公司不再持有燃气具公司股权。

    二、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公司支付意向金10,0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 64,498.58 万元(含前述约定的意向金10,000万元);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10,000万元,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截至目前,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 64, 498.58 万元(含前述约定的意向金

10,000万元)已支付完毕。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尚需

支付剩余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10,000万元。

    三、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且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已经完成相关过户手续,交易对方已按协议约定支付了现阶段应付款项,本次交易标的交割已完成,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律师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1、万家乐本次交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审批。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目标股权过户等手续已办理完毕。

    3、万家乐在本次交易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前就目标股权的权属关系及其转移所做出的信息披露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相符,不存在差异。

    4、在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万家乐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或万家乐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在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中,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的行为。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将继续各自履行有关承诺。

    四、备查文件

    (一)燃气具公司100%股权过户或交付证明;

    (二)《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