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出售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秀金控”)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9月17日,越秀金控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证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号)核准批文,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交易。目前,本次交易已经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广州证券24.4782%股权出售给广州证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金控之控股股东越秀金控(股票代码:000987.SZ
4、越秀金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广州证券24.4782%股权的股票发行价格为越秀金控重大资产重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13.16元/股。
5、2017年6月15日,越秀金控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2018年6月14日,越秀金控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根据交易双方的协议,本次交易的对价调整为越秀金控向上市公司支付货币资金50,000.00万元及非公开发行321,787,238股普通股购买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广州证券24.4782%股权。股票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
6、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广州证券24.4782%股权的交易价格
(2)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
2、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如下:
(1)2016年12月25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2017年1月23日,越秀金控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3)2017年2月26日,越秀金控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7)2018年5月29日,越秀金控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广州市国资委的决策过程如下:
广州证券24.4782%股权评估价值已经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核准;本公司与越秀金控协议转让广州证券24.4782%股权事项已经获得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和广州市国资委的批准。
4、广东省国资委的决策过程
越秀金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广州证券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取得广东省国资委的预核准。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8日,上市公司已将持有的广州证券24.4782%股权已过户至越秀金控名下,广州证券已就本次股权交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1、股份对价
越秀金控已于2018年10月22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上市公
已生效;同时,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各方均做出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披露。截至目前,相关承诺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至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交易对价已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相关中介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