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199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函[1998]106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30号文批复同意,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人民币6.25元/股
4.配股比例:以本公司1997年末总股本342,939,513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全部配股权)。
5.配股总数:本次配股向全体股东配售53,576,359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3,716,800股,向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1,179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9,858,380股。
《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10月17日